美国政府表示:只有真人才能为发明申请专利——AI不行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新指引确认,即便 AI 工具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只有人类才能被列为发明人,而且有效专利还要求人类作出“重大”贡献。评论者争论这究竟是在以合理方式维护专利制度的初衷,还是一种无法执行的形式要求,因为人们完全可以不提 AI 仍然主张发明归属。更广泛的讨论质疑:AI 生成的想法应如何与现有技术、所有权和署名等概念相互作用,以及随着生成式模型规模扩大,现有知识产权框架是否还能应对。

AI 作为现有技术与“投毒井口”

  • 若干评论提议用 LLM 批量生成发明并公开发布,以阻止未来专利(形成一部“现有技术巨著”)。
  • 也有人认为 AI 输出可能噪声很大、不可行或不切实际,因此在人工验证和筛选之前,它作为现有技术的价值有限。
  • 目前尚不确定 AI 生成文本在法律上是否会算作现有技术;有人预计未来裁决可能将其排除,从而使人类申请人能够“洗白”AI 想法。

专利制度的目的与连贯性

  • 一派认为,专利存在的目的是奖励研发投入,并鼓励公开而非依赖商业秘密。
  • 另一派则认为,真正的驱动力是人们相信思想是“特殊”的人类创造并应归人类所有;如果机器能够以低成本、大规模创造,这种道德基础就会削弱。
  • 几条评论指出,这一制度本来就已经“坏掉了”或“几乎没什么用”,大型公司通过海量提交边际专利来阻碍下游创新。

USPTO 裁定:发明人必须是人类,且需作出“重大贡献”

  • 新指南规定:AI 可以协助,但专利发明人必须是人类,并且必须作出“重大贡献”。
  • 有人认为这很合理:AI 只是像 CAD 一样的工具;人类仍然要提出提示、改进、测试和制作原型。
  • 也有人认为“重大贡献”标准很容易规避,主要只是象征性的或政治表演。
  • 另有澄清:公司可以申请专利,但不能被列为发明人。

执法、非显而易见性与诚实

  • 评论者指出,是否使用了 AI 很难证明;执法主要发生在专利被诉讼时。
  • 如果一项发明可以被公开的 LLM 轻易生成,那么有人认为它就应当无法通过“非显而易见性”测试。
  • 法院、对手方以及现有技术挑战,被视为主要的实际制衡手段。

AI 的人格与权利

  • 许多人反对赋予当前 AI 发明人或作者地位;它们不具备法律人格、责任能力,也没有经济动机。
  • 也有人预见到关于 AI 或 AGI 权利的长期争论,并将其类比为公司、动物或假想外星人,同时警告其中的伦理与政治复杂性。

附带话题:版权、食谱与企业权力

  • 讨论分支到版权与专利之别(例如,食谱通常不受版权保护,但工业化食品工艺可以申请专利)。
  • 一些人认为,这一裁定对 AI 供应商宣称拥有用户借助 AI 完成的作品构成了某种部分制衡。
  • 人们反复对企业人格及其与未来 AI 实体之间的互动表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