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erry Breton:在 DMA 下,门卫式平台没有威胁的余地

框架:欧盟 vs 美国以及“贸易战”叙事

  • 若干评论反对把这件事框定为欧盟对美国,或“贸易战”。
  • 强调 DMA 针对的是极少数占支配地位的“门卫式平台”公司,不论其国籍。
  • 有人认为美国人应该欢迎欧盟的反垄断执法,因为这也可能间接惠及美国消费者。
  • 少数人则认为这属于官僚主义越权,以及外国政府在针对美国企业利润。

Apple、Epic 与门卫权力

  • 很多人把 Apple 对 Epic 的行动视为滥用门卫权力的教科书式例子:利用平台控制权惩罚一个合法挑战者。
  • 即便是偏向 Apple 的用户,也把 Apple 的最新举动描述为一次“乌龙球”,让其显得小气而情绪化。
  • 也有人同情 Apple,认为 Epic 是在恶意行事,但仍觉得 Apple 在新制度下把这件事处理糟了。
  • 一些人明确认为,核心问题是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平衡——而不是 Apple 对 Epic 的个人恩怨。

DMA 执法与罚款

  • DMA 允许对每年不合规行为处以最高相当于全球营收 10% 的罚款;对 Apple 可能高达约 380 亿美元;重复违规可达 20%。
  • 几位评论者表示,只有非常巨额、具有示范意义的罚款,才能阻止“恶意合规”,并真正迫使门卫式平台改变行为。
  • 也有人对欧盟可以按全球营收而非仅按欧盟营收罚款持谨慎态度。

ToS、互操作性与法律机制

  • 一个较长的子讨论探讨 DMA 是否能有效迫使公司彼此开展业务。
  • 从 DMA 文本中提炼出的关键点:
    • 门卫式平台必须允许第三方与操作系统和硬件功能之间实现有效、自由的互操作。
    • 他们可以采取“严格必要且相称”的措施来保护系统完整性。
    • 他们必须为应用商店及类似服务提供“公平、合理且非歧视性”的访问条件。
  • 线程中的结论是:可以有服务条款,但不能凌驾于 DMA 之上,也不能被用来阻止合法竞争者。

更大的意识形态争论

  • 围绕资本主义、反垄断、垄断与“enshittification”展开了长篇旁支讨论。
  • 有人认为,强有力的反垄断是资本主义正常运转的前提;也有人批评国家越权。
  • 讨论还涉及社团主义 vs 资本主义、公共权力 vs 私人权力,以及经验证据与意识形态套话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