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特穆尔的大规模越界行动,凸显英格兰“零碎化”的自由漫游权法律

英格兰严格受限的“自由漫游权”法律正受到活动人士的挑战;他们认为,历史上的圈占运动和高度集中的土地所有权让大多数乡村地区实际上对公众关闭,而“可进入土地”往往被困在私人田地之后。评论者在财产权与公众进入权之间进行权衡,将英国零碎的通行权制度与苏格兰、Estonia 以及美国部分地区更宽松的制度相比较,同时也提到美国公共土地上的角点穿越和责任顾虑等问题。许多人认为,真正驱动农村土地上人们能否自由移动的,是文化规范、人口密度和法律传统,而不只是纯粹的实用性。

“自由漫游权”的范围与历史基础

  • 围绕通行权究竟只应由历史习俗来证明,还是应基于更广泛的原则展开争论。
  • 一些人认为,长期使用的小路和公地通过习俗获得了“法律效力”,这类似于英格兰普通法传统,以及那种认为反复实践可以成为法律的神学观念。
  • 反对观点:财产法本身就是一种历史建构;选择性地否定“历史”理由,会同时削弱公共权利和私人权利。
  • 还有人指出,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创设的权利,而非天然权利,因此国家可以附加或调整通行条件。

英国语境:公地、圈占与“通行孤岛”

  • 支持自由漫游权的人认为,现有限制是诺曼时代精英夺地以及后来圈占运动的遗产,这些过程剥夺了公地。
  • 英格兰当前的可进入土地(例如 Dartmoor)常常被私人田地包围,形成只能通过越界才能到达的“孤岛”,这正是抗议的核心。
  • 一些评论者说,法律只是买家当初买入时附带的规则;除了政治之外,并没有强有力的第一性原理理由去改变或维持它。

国际比较

  • 美国/加拿大:高度强调强有力的私有产权和责任风险。公共土地可能很广阔,但由于棋盘式产权、角点穿越争议或缺乏通行权,实际上难以进入。
  • 地役权和“必要通道”确实存在,但比英国的公共通行权更狭窄。一些州(Maine、NH、Vermont)在土地未标示禁止时允许事实上的漫游,通常伴随责任保护或税收激励。
  • 欧洲大陆:模式混合。德国对森林中的建筑/围栏施加强限制,并保障公众进入;Estonia、Norway、Scotland、Czech Republic 被提及为运行良好的“人人都能走”的制度。人口密度被提出为可能的限制因素。

滥用、责任与文化

  • 支持者声称,大多数使用者都会负责地行事;多个国家的例子表明,更广泛的漫游制度可以运作。
  • 怀疑者则以亲身经历为例,指出垃圾、偷猎、破坏公物、火灾风险、对农作物/动物的干扰,以及对责任或犯罪的担忧,尤其是在警力稀少的农村地区。
  • 有人将此概括为“公地悲剧”与“圈占悲剧”之间的取舍:更大的自由会带来一些滥用;严格排除则会阻断正当进入。

殖民与原住民角度

  • 有人认为,北美制度从未发展出强有力的公共步道习俗,因为殖民目标要求压倒原住民的土地使用方式。
  • 也有人质疑过于简单的“被盗土地”叙事,但承认被破坏的条约与被胁迫达成的协议至今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