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创作内容”了
许多创作者正在反对把自己的工作称为“内容”,认为“内容”、“流量”、“用户”、“线索”等公司腔把艺术、写作和教学压扁成了为算法流水线填充的通用糊状物。评论者对比了大型平台为何合理需要宽泛抽象,以及当这些词被个人作者、艺术家和小企业采用时为何会变得有害,因为它们会悄悄把关注点从服务人转向优化指标。整个讨论围绕一个核心主题:语言会塑造意图和产出,因此选择更具体、更有人味的词(“读者”、“文章”、“漫画”、“顾客”)是抵抗商品化、让创作重新扎根于真实关系中的一种虽小却有意义的方式。
“内容”的范围以及它为何让人反感
- 许多人不喜欢“内容”,因为这个词把一切——艺术、文章、视频——都压扁成了通用的、可变现的填充物。
- 有些人认为这确实存在一个有意义的边界:拥有海量多样内容的平台合理地会说“内容”,但拥有特定技艺的个人(博客、书籍、漫画、音乐)可以使用更准确的术语。
- 也有人认为“内容创作者”是一个跨媒介的有用标签,避免把自己绑定到单一身份上(作家、音乐人、木工等),不过即便这些人也常承认这个词听起来很空洞。
语言、框架与公司腔
- 多条评论强调,词语会塑造心态:“内容”、“流量”、“用户”、“线索”、“互动”、“转化”会把受众去人化。
- “读者”、“听众”、“顾客”、“粉丝”、“人们”这类替代说法,被视为能提醒创作者:他们服务的是真实的人。
- 也有人为商业行话辩护,认为它是对相似活动进行汇总时合理的抽象;技术领域也有自己的中性术语。
- 还有人维护自己的“禁用词”清单(内容、产品、旅程、思想领袖、变现等),因为这些词会传达含糊、掩饰或操纵的意味。
艺术 vs 内容、媒介与身份
- 一种观点认为:“内容”是为消费量优化的产出;“艺术”是某个想法或感受的表达;两者都可以商业化。
- 另一种看法是:真正的区别在于流水线式生产 vs 一次性创作;连载的、广告支持的作品无论内在质量如何,都会变成“内容”。
- 几位创作者坚持媒介和手艺很重要(作家、雕塑家、音乐人、制作人),而一个统称会抹掉这种具体性。
- 也有人喜欢宽泛标签,但在谈论具体作品时仍会切回更具体的词(“漫画”、“教程”、“播客”)。
商业模式、算法与激励
- 许多人把责任归于平台激励:规律输出、互动指标和推荐算法会奖励高产、低深度的作品。
- 有人认为这只是理性地寻找“产品-市场契合”;也有人认为这会把创意工作变成为了广告位而优化的“垃圾内容”。
- 一边是希望艺术家有稳定收入,另一边是意识到流水线驱动的商业模式会损害质量,这两者之间存在张力。
爬取、所有权与动机
- 少数发帖者说,自己的写作被广泛抓取并用于 AI 训练,这已经让他们失去了发布的动力。
- 也有人把这与开源作比较:你几乎不会捕捉到自己创造的大部分价值;有人认为这没问题,另一些人则说,要持续投入,就需要能抓住足够多的价值。
- 关于创意工作究竟应在多大程度上以利他还是以报酬为基础,大家存在分歧。
元评论与先前批评
- 有人称赞这篇文章准确表达了长期以来对“内容”一词的不适。
- 也有人觉得它过度解读了无害的行话,或者是在迎合“人为制造的不满”。
- 文中还提到,来自自由软件圈对“内容”一词的更早批评可作为先例,强化了这种不适并非新鲜事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