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 – 申请美国商标“GPT”失败

OpenAI 试图在美国为“GPT”注册商标的申请已被拒绝,理由是它只是一个描述性、且被广泛使用的技术术语,用来指代一类 AI 模型(“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s”)。评论者大多欢迎这一决定,认为这阻止了一种事实上的学术/技术缩写圈地行为,并将其与历史上围绕“gram”、“windows”或“monster”等词的商标过度扩张相比较。讨论还探讨了商标与专利的区别、为什么描述性或通用词很难获得保护,以及这对 AI 品牌命名和其他公司在产品名中使用“GPT”意味着什么。

法律结果与理由

  • USPTO 拒绝了 OpenAI 的“GPT”商标,理由是它只是描述性用语,而且已被广泛用于指代一种 AI 模型(“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并非独特品牌。
  • 引用的证据包括:业内普遍将“GPT”泛称用于基于 transformer 的模型,不论厂商是谁。
  • 一些评论者指出,商标局也对某些类别提出了样品材料问题(例如,未能清楚显示可下载/可购买的软件在商业中使用)。

通用词 vs 描述性词语

  • 普遍共识是:“GPT”描述了技术特征,并且已经成为一种模型类别的通用标签,因此在法律上很难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 有人打比方:试图把“RNA”、“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或“Screen Time”注册为用于使用追踪的商标。
  • 另一些人认为 OpenAI 在这个语境下首创了“generative pre-training”,但多条帖子声称:
    • “Generative pretraining”早于 OpenAI 就已存在。
    • OpenAI 的原始论文并没有把“GPT”作为名称使用。
    • BERT 论文可能是最早把它标为“OpenAI GPT”的(至于这个缩写是谁创造的,被描述为不明确)。

与其他商标的比较

  • Microsoft 的“Windows”存在争议:
    • 有人认为这说明了通用性较强的软件术语也可以被注册商标。
    • 也有人强调,它是与特定操作系统/窗口化产品绑定的,而不是泛指“OS”。
  • IBM、BMW、Apple、“App Store”、Velcro、Kleenex、LEGO、Xerox 等被用来说明:
    • 描述性与显著性之间的区别。
    • 品牌需要积极制止通用化使用,才能维持保护。
  • 还指出商标是按类别划分的;“Apple”用于电脑和用于水果或清洁剂是不同的。

对 OpenAI 动机与行为的看法

  • 很多人认为这次尝试像是在抢地盘,或是“asshole move”,目的是控制一个社区通用词,并威胁其他使用“GPT”的人。
  • 少数人提出一种防御性理由:与其让商标流氓日后得逞,不如让 OpenAI 现在被拒绝。
  • 也有人认为 OpenAI 自己削弱了案子,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把“GPT”当作通用词使用,而没有把它当成商标来对待。

品牌与产品命名

  • 一些评论者认为,与 Gemini/Bard 这样的名字相比,“GPT”/“ChatGPT”作为面向消费者的品牌太技术化、太拗口。
  • 也有人反驳说,这种别扭、工程师味很重的名字反而让它显得像真正的技术,并且现在已经非常有辨识度,连非技术用户也很熟悉。

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与滥用担忧

  • 讨论区区分了商标与专利,不过两者都由 USPTO 处理,并归入“工业产权”。
  • 有人举出多个被认为过度扩张的商标例子:“Monster”(能量饮料/线缆)、“Saga”、“Scrolls”、Entrepreneur 杂志。
  • 还有人提到“GPT”在非 AI 领域的既有用法(例如“Get Paid To”网站、GUID Partition Table),进一步说明它并非 OpenAI 独有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