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对联邦监管结构挥出大锤
对裁决的整体反应
- 许多人认为,这一决定是迈向“统一行政”的重大一步,削弱了独立机构和公务员保护。
- 评论者指出,在保护美联储免受总统控制的同时,却让其他机构暴露于总统控制之下,这种不一致被认为是出于政治动机,并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
- 也有人认为,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国会长期放弃了其立法和监督职责;大多数案件都涉及国会本可以修改的成文法。
拟议的宪法修正案与改革
- 最初的修正案“愿望清单”:
- 取消或大幅限制总统赦免权。
- 澄清第二条,强调总统必须执行法律,而不是控制法律。
- 废除选举人团。
- 明确允许国会监管政治中的金钱。
- 允许国会设立有期限、且免受总统撤换影响的独立机构。
- 其他人补充的内容:国会议员和大法官任期限制、反杰利蝾螈措施、排序选择投票或比例代表制、财富税、扩大的众议院、法院扩编或随机合议庭、对国会的停摆惩罚、投票假日。
修宪的可行性与风险
- 多位评论者怀疑任何有争议的修正案都无法通过,理由是《平等权利修正案》数十年来一直悬而未决。
- 讨论的焦点在于:让宪法更难修改,或者实际上无法修改,究竟会稳定制度,还是最终会毁掉制度。
- 有些人认为,可通过《全国普选州际协定》在事实上绕过选举人团;但也有人预计最高法院可能会将其推翻。
选举人团与投票
- 反对选举人团的论点:它违反“一人一票”,过度放大少数摇摆州的权重,并让许多选民乃至整个州被忽视。
- 支持选举人团的论点:美国是州的联盟,而不是个人的联盟;选举人团保护农村和小州利益,并简化重新计票。
- 有人坚持,废除选举人团需要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投票和选民身份证;也有人回应说,舞弊在实证上微乎其微,而身份证必须免费,并配套强有力的可及性保护。
金钱、财富税与竞选 финансирование
- 争论的焦点在于:在没有新修正案的情况下,联邦财富税是否合宪,这取决于“直接税”和第十六修正案的适用范围。
- 一方认为,国会已经拥有广泛的征税权,而且可以设计制度结构(例如作为消费税,或将某些财富收益视为收入);另一方则认为,资产显然超出了当前联邦权力范围。
- 关于政治中的金钱:
- 怀疑者认为,国会从现有融资体系中受益,不会认真约束它。
- 提出的方案包括:将捐款严格限制为仅限个人、并与最低工资挂钩,或者通过报税表勾选项提供资金。
- 其他人指出,竞选活动已经受到限制,而大多数影响力已转移到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和“议题”支出,使得对“政治”言论的监管变得棘手,并可能对言论自由构成危险。
赦免权与行政权力
- 强硬的废除派观点:赦免在历史上一直伴随着腐败,很少能解决系统性问题,应由立法改革取代。
- 温和派观点:保留赦免,但加上护栏——公开登记、国会否决窗口、禁止任期最后一年的赦免、明确反贿赂规则。
- 其他设计方案:
- 将赦免权移交给国会。
- 要求总统发起,且需国会批准。
- 批评者回应说,把个人救济寄托在国会身上太慢,而且在政治上不现实。
独立机构与“统一行政”
- 有些人希望通过明确修正案,赋予国会设立真正独立、期限受限的机构,甚至在立法部门内部设立制定规则的机构。
- 反对者担心出现对选民不负责的“失控”官员;他们更倾向于一个强大的行政部门,能够迅速阻止有害的机构行为。
- 也有人指出,国会本就会设计不同的免除撤职保护,而近年来保守派的项目明确旨在拆解支撑机构独立性的先例(例如 Humphrey’s Executor)。
最高法院的合法性与意识形态
- 多位评论者认为,当下法院更像是反动派,而非保守派或中立的“文本主义者”,并指控其:
- 选择性推翻先例。
- 扩大总统权力(豁免权、对机构的控制)。
- 通过更早的案件等方式助长政治中的金钱。
- 有人提出道德层面的担忧,认为大法官接受未披露的奢侈礼物会损害信任,即便其投票结果与其既有意识形态一致。
- 也有人强调,司法审查本身并非宪法文本所写,而是在早期案件中演化出来的,这凸显了解释哲学承担着多么大的分量。
民主结构与替代方案
- 有人建议美国应转向议会制,甚至采用礼仪性总统/君主制加上强势立法机构。
- 也有人担心,若宪法进一步僵化——尤其是在更新代表制和制度方面——将增加整个体系崩溃的风险,而不是渐进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