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版权裁决中称:“VPN 是合法的技术工具”
欧盟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认定,在版权语境下,VPN 是“合法的技术工具”;法院认为,如果出版商对内容进行了地理封锁,而用户借助规避软件绕过这些封锁,出版商并不因此承担责任。评论者将这视为对试图将某一国家的版权或内容限制外推到其他国家的一项重要限制,并将其与欧洲及其他地区日益增多的 ISP 级封锁、强制年龄验证或其他加强互联网访问控制的做法相对照。该案件源于一场围绕《安妮·弗兰克日记》的版权争议,也重新点燃了关于过长版权期限、跨境执法,以及保护权利人和维护开放网络之间张力的更广泛讨论。
裁决范围
- 评论者强调,这项判决涉及的是版权和地理封锁,而不是直接针对审查、监控或一般性的 VPN 禁令。
- 讨论中的关键法律点是:如果出版商确实阻止某个国家的用户访问,那么这些用户通过 VPN 绕过限制时,出版商不承担责任。
地理封锁、VPN 与责任
- 欧盟法院的文本将 VPN 表述为用户可以正当地使用的“合法技术工具”;VPN 提供商并不会自动被视为在“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 也有人指出一个重要但书:这只有在 VPN 本身是合法且只是技术工具时才成立。
- 荷兰法院仍需裁定该网站的地理封锁是否“处于最先进水平且有效”;一些人担心,这会激励更激进的 VPN 封锁和侵入性措施。
监管机构封锁网站
- 另一条平行讨论围绕法国监管机构要求 ISP 封锁一个预测/博彩网站,因为该网站拒绝对法国实施地理封锁。
- 批评者认为这是一种未经适当司法审查的审查,并将其比作中国防火墙的粗糙版本。
- 也有人认为,这在民主国家属于正常执法:监管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执行博彩和广告规则,而类似的 ISP 封锁在美国和德国也会发生(有时甚至通过私人版权机构来执行)。
审查、治理与欧盟
- 有人认为欧盟在互联网控制方面越来越越权(VPN、私聊、网站封锁)。
- 也有人反驳说,法院只是执行立法者通过的任何法律,而司法审查只能推翻与更高层级欧盟规则相冲突的法律。
版权期限与安妮·弗兰克争议
- 许多人认为,某个与大屠杀受害者相关的基金会如此积极地延长和执行版权,甚至跨境执行,令人反感。
- 关于极长版权期限(例如延长到 2037 年及以后)是否合理,展开了长篇争论:
- 一方认为:身故后的延长版权大多只是让遗产和公司获利;版权是一种审查形式,应该严格限制在固定期限内。
- 另一方认为:版税可以合法地支持后代、慈善机构和投资者;如果作品仍然具有商业价值,创作者应当享有长期控制权。
VPN、年龄验证与未来的争斗
- 有人希望这项裁决能帮助 VPN 抵御年龄验证和“保护儿童”运动。
- 也有人警告说法律可以被修改:法院会继续维持任何新通过的限制,未来的攻击可能会直接针对 VPN 提供商,而不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