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千上万的小企业正因研发摊销而陷入困境

美国税法的一项最新变化现在要求大多数软件开发成本被视为研发,并在 5 到 15 年内摊销,而不是在发生当年作为费用扣除。评论者警告说,这实际上是在给“虚幻利润”征税,对小型和早期软件公司打击最大,因为即使它们现金流刚好打平或亏损,也必须缴纳所得税,而更传统的企业则大体不受影响。人们普遍担心这会削弱创新和国内研发的激励,也有人把责任归咎于 2017 年税改中这一规则的制定方式;同时,当前针对回滚或延缓该变化的两党努力也带来了一些谨慎乐观。

174条款中发生了什么变化

  • 现已生效的 2017 年税法要求将“特定研究或实验”成本资本化并摊销,而不是直接费用化。
  • IRS 指引将基本上所有软件开发及相关活动都解释为 174 条款成本。
  • 国内研发按 5 年摊销(实际上跨 6 个纳税年度:第 1 年 10%,第 2–5 年各 20%,第 6 年 10%);海外研发按 15 年摊销。
  • 修复 bug 以及某些非功能性的 UI 更改仍可费用化;新功能和性能改进通常不行。
  • 这与传统的研发税收抵免是分开的,后者适用范围更窄。

对小型软件企业和初创公司的影响

  • 有很多例子:一家营收 10 万美元、开发人员工资 10 万美元的公司,如今会被按约 8–9 万美元利润征税,尽管它实际上已经没有现金剩余。
  • 这尤其伤害:
    • 靠自筹资金、尚未盈利的初创公司。
    • 具有大量研发投入的 SBIR 风格深科技公司。
    • 其客户必须对外包开发工作进行摊销的小型咨询公司。
  • 这实际上把税负前置到了“纸面利润”上,并迫使一些公司在未来年份扣除额出现之前就去借贷、寻求 VC,或者直接关闭。
  • 对海外工作的长期摊销(15 年)强烈抑制外包和非美国研发。

公平性、会计与政策争论

  • 一种观点认为:这只是取消了一项补贴/“漏洞”;把软件视为其他资本资产那样处理,从概念上是一致的。
  • 反对观点认为:工资通常是经营费用;强制将所有开发支出资本化是一种会计扭曲,会对未实现的未来收益征税,并且是对软件的特殊针对。
  • 有人认为大多数软件工作只是普通产品开发,而不是政策制定者原本想要扶持的那种高风险研发;也有人回应说,“development” 这就是 R&D 里的 D,而且与经济增长高度相关。
  • 与其他行业(餐馆、水管工、建筑、记者)的比较,引发了为何软件被单独挑出来的疑问。

规避方式、合规与不确定性

  • 提出的思路包括:把工作重新归类为维护/支持,把更多工作放到 bug 修复中,通过代理机构或外国实体,或者干脆“不要遵守”。
  • 也有人指出,IRS 的措辞很宽泛(“所有与开发或改进相关的成本”),激进重分类是有风险的。
  • 关于现金制与权责发生制、单人 LLC、承包商与雇员、内部软件与面向客户的软件等问题存在混淆;讨论串指出很可能会有诉讼以及进一步的指引需求。

政治与变更前景

  • 这一变化被纳入 2017 年减税方案中,作为一种延迟抵扣,用来让赤字预测看起来更好。
  • 普遍被认为是无意中造成破坏,但在政治上陷入僵局。
  • 一项新的两党法案(Tax Relief for American Families and Workers Act of 2024)将暂时恢复国内研发的当年费用化,直至 2025 年,但海外摊销仍将保留;其能否通过尚不确定。
  • 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更广泛模式的一部分:与提供更高扣除或税收抵免的国家相比,美国政策正在抑制研发。